丁晓刚:农村教师“以奖代补”忽悠了谁?
最近各大媒体在纷纷报道我省近几年来连续招录1.4万名大学生到农村和基层工作的新闻,全省上下无不为我省这一关注民生的举措而叫好。这个好政策的确让很多家庭困难的大学生圆了就业梦,被老百姓称之为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
但是,记者最近在“走基层”采访中,又听到了另外一个声音。
丁晓刚:农村教师“以奖代补”忽悠了谁?
甘肃经济日报驻天水市委记者 丁晓刚
近日,天水市各县、区都下发了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以奖代补”政策落实的文件,秦州区教育局是最早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省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以奖代补”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的,这个通知在2008年以后到农村任教的老师中产生了强烈反响,天水市秦州区的一位小学老师首先有一肚子的气,因为,他被放在了“以奖代补”的政策之外。因为他不是本省大学本科毕业的大学生到农村任教的,所以被列在了政策之外。
记者在继续深入采访中发现,天水市所属的麦积区、甘谷县、秦安县、清水等县都有类似的情况,而且牵涉面较大。
“我们是这个学校有史以 来第一批本科毕业的当小学老师的人,来报道时学校、家长、父母都给我们寄予了很大的期望。我们当年考上2009年到农村任教的5000名教师时别说有多高兴了,因为感到大学的四年没有白上,能站在讲台上为农村渴求知识的孩子们上课,心里别提多么有成就感了。”一位农村教师如是说。
据记者了解,短短的两年时间里,这些曾经是家中的“乖乖女”、“宝贝男”的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后又当班主任,又当主课老师,每周近30节的课,且包班工作,他们没有叫过一声的苦,今年六.一节,很多老师为学生排节目瘦了很多,当孩子们演出的节目受到家长和校领导热捧时,家长和学校也给了他们表彰和肯定,由此,很多老师被评为“创先争优”优秀班主任,并在建党九十周年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据记者了解,省上分配到天水市农村任教的这些大学本科生社会评价非常好,特别是一些外省大学毕业到农村任教的老师,把外面世界的所见所闻和新的学习理念教给了学生,成为一支农村教育的新生力量。目前,全省有三分之一的考上农村教师的是外省师范和非师范类大学毕业的,如果按这个比例算下来,只天水市就有几百人,全省就不得而知了。
可令他一点没有想到的是,甘肃省“以奖代补”政策下来了,没有他们这些外省毕业到农村任教的老师的份,他们眼睁睁的瞧着一起到农村任教本省大学毕业的同事高兴的拿上连续四年每年4000元的“以奖代补”的钱。为此,一些本来工作很努力的农村教师没有了工作的热情,他们想不通的是,在2009年考上甘肃省农村教师5000名时,省上在2008年已出台(甘教厅〔2008〕150号文件),当时到农村任教很多人其实就是奔着这个政策去的,而且报名时都说的清清楚楚,当签定在农村必须工作5年的协议书时,县、区教育局也给他们讲过“以奖代补”的政策,所以他们高兴的签定了协议书,心想他们不仅能发挥自已的专业特长了,而且能自食其力,每年“以奖代补”给他们退的学费钱不仅是政府对他们的鼓励,还可以让困境中的家庭生活得以缓解了,当时他们兴冲冲的去了,所以才落得今天这么失望。
天水市一些县、区的落实政策的文件写的很明白:符合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的高校毕业生,由省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对其上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实行退费补助。记者在秦州教育局官方网站上查到了秦州区教育局发的相关内容的文件,明确规定: “以奖代补”政策专门面向在我省农村中小学任教且具有以下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一是2008年起毕业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二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中,符合“以奖代补”政策规定的,在3年服务期满后,经当地教育、人事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与其签订继续在农村中小学任教协议的毕业生。同时政策规定,符合“以奖代补”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程序被录用为公办在编教师后,自报到上岗之日起,必须连续从事农村中小学教育5年以上,在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未按就业协议从事农村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毕业生,不再享受“以奖代补”政策,并且要按规定标准退还以享受的“以奖代补”津贴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这次被排除在政策之外的农村教师们感受到很纠结的是:当时他们在与省内毕业的大学生同时签定协议书时,规定所有的人五年不能调动,但是,在这次出台“以奖代补”政策时又要求“符合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程序被录用为公办在编教师后,自报到上岗之日起,必须连续从事农村中小学教育5年以上,在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这显然与前面省上关于招录5000名时的有关规定有很大的矛盾,现在,这些没有享受到“以奖代补”政策的农村教师们的理解是只有在享受了省上“以奖代补”政策后的教师就必须在农村工作五年,而没有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的教师就不用在农村工作五年了,如果按照这一思路和政策,以前他们签的协议就是一纸空文,由此而自动作废了。因此,他们不知所措,因为现在教育主管部门的回答前后矛盾,他们希望教育主管部门给他们一个真实而又准确的答复,以便他们安排自已的人生计划。一位麦积区的没有享受到政策的农村教师说,早知政策对我们不能一视同仁,我们还不如考研或者考公务员早点走人算了。
一位小学校长对一位没有享受到“以奖代补”政策的农村教师调笑说,其实你们是被政策忽悠了,你们根本就不该到农村来,“以奖代补”是省上给其省属大学生到农村任教特定的政策,因为省属大学生的上学的钱交给省属财政了,你们的钱交到外省财政了。这个解释是玩笑还是正确的答复,记者不得而知。
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过天水市委常委、秦州区委书记张明泰,他说,因为他对具体政策不了解,已责成秦州区教育局做出答复并向他当面汇报秦州区的情况。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曾突然接到过秦州区教育局人事股聂森林股长的电话,他向记者解释了有关政策,但他说,他觉得省上制定的这个政策很不公平,因为,考到农村任教的本科大学生有相当一部分是外省回原籍的大学生,这些大学生当年高考到外省,是因为高考成绩较高,学业成绩很优秀,回到农村家乡的农村任教是值得支持并且很光荣的事,正是我们需要鼓励和支持的。如果说一个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或者更好一点的外省大学本科的毕业生在甘肃省天水这样的农村任教都享受不了“以奖代补”这个本省支持政策,那政策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真的需要深深的思考。
记者在采访中还得知,这个政策在农村任教的部分能享受到“以奖代补”政策的老师也很生气,主要还有一个原因,在一些县、区,由于人所共知的小地方拼爹现象,一些农村教师只占着农村教师的编制,但不到农村任教,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借调到城里、近郊的学校,甚至有些家庭背景比较好的直接就在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名为借调,实际上整天在行政部门混日子,工资在农村学校照领,工资照样涨,职称照样评,这次“以奖代补”政策落实时也由于符合“政策”而拿上了钱,而自已在农村教育岗位上只有勤奋工作才能拿上钱,在农村认真工作的外省大学本科毕业的老师更没有这个份。
在记者看来,这真有点太不公平,特别是在党中央提出要建立公平制度和社会的今天,这样的规定还能继续执行下去吗?一个政策如果不能让社会产生好的作用,这个政策还不如不要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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